利用杠杆炒股 商务部: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是典型的保护主义行为

发布日期:2024-09-22 23:23    点击次数:189

利用杠杆炒股 商务部: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是典型的保护主义行为

某知名人士表示,时隔十年,我们欣喜地迎来第三个“国九条”,奠定了今后十年的政策主基调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远景,相比之下,今次出台的九条,亮点突出,直面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核心问题,更加具备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近期,欧盟发布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披露。

  8月29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发言人何亚东表示,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是典型的保护主义行为,不利于中欧汽车产业合作,不利于全球汽车产供链稳定,也不利于欧盟绿色转型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对于商务部近日召开会议听取业界对提高大排量燃油车关税有关意见建议,何亚东回应,中方始终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此前有专家提出提高大排量燃油车关税具体建议,认为这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同时有利于汽车产业绿色转型。

  根据商务部网站消息,8月23日,商务部财务司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会议,听取业界和专家学者对提高大排量燃油车进口关税的意见建议。有关行业组织、研究机构和汽车企业代表参会。

  何亚东称,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按工作程序认真研究业界和专家的意见建议,支持汽车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

图源/商务部

  根据欧盟委员会网站消息,8月20日,欧委会披露了对从中国进口的电池电动汽车征收最终反补贴税的决定草案。该草案根据相关方对临时措施提出的有依据的意见,对建议税率进行了小幅调整,并结束了临时阶段尚未最终确定的调查步骤。

  其中,对比亚迪的税率从17.4%调整至17%,对吉利汽车的税率从19.9%调整至19.3%,对上汽的税率从37.6%调整至36.3%,对特斯拉作为中国出口商实施单独关税税率,现阶段定为9%。该草案决定不追溯征收反补贴税。

  欧委会称,最终决定草案的内容反映了各方对2024年7月4日公布的临时反补贴税的意见。公布这一草案是贸易保护调查的中间程序步骤,目的是让有关各方有机会发表意见,最终决定草案仍有可能根据有关各方提出的有依据的意见进行修改。

  根据欧委会,相关方有10天时间(截至2024年8月30日)提交意见和请求听证会。欧委会在评估收到的意见后,将向成员国代表组成的贸易防御工具委员会(TDC)提交草案。除非有合格多数反对,否则提案将获得通过,且投票结果具有约束力。包含最终调查结果的实施条例将于2024年10月30日之前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任何可能的措施将实施5年,并可在合理的请求和后续审查后延长。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对此表示,中方多次指出,欧方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预设结论,在调查各环节的做法均违背其承诺的“客观、公正、非歧视、透明”原则,也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是以“公平竞争”为名行“不公平竞争”之实。

  “在本案调查过程中,中国政府和中国业界通过提交答卷、书面评论、听证会陈述意见等各种方式,提供了数万页的法律文件和证据材料,全面、深入地就欧方不合理、不合规做法进行抗辩,并指出欧方对中国电动汽车设限将扰乱包括欧盟在内的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损害欧盟消费者利益,破坏欧盟自身绿色转型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的大局。”该发言人称。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称,欧方此次公布的终裁披露并未充分吸纳中方意见,仍坚持错误做法,裁出高额税率,还利用抽样区别对待中国不同类型企业,扭曲调查结果。该终裁披露是基于欧方单方认定的“事实”,而非双方共同认可的事实,中方对此坚决反对、高度关切。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在本月召开的吹风会上也表示,欧盟委员会在反补贴调查初裁中作出的不合理认定,严重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WTO)和欧盟反补贴相关规则,通过人为操纵给中国企业贴上了所谓的“补贴标签”。所谓“补贴标签”引发企业关于遭遇欧盟《外国补贴条例》调查的极大担忧。

  该商会表示,欧盟很多国家一直希望中国电动汽车企业赴欧投资设厂利用杠杆炒股,有分析认为,欧委会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反补贴税,阻碍中国电动汽车产品对欧出口,是希以此推动中国企业赴欧投资,带动欧盟汽车产业发展、增加欧盟当地就业机会、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目标。但从中国企业的反应看,欧盟的做法事与愿违。